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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哲学基础
□莫业晗
在多元化与全球化浪潮交织的当今世界,民族认同和民族团结越来越受到重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民族集合体,其凝聚力是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哲学作为探索存在的本性、知识和价值等根本问题的学问,提供了一种深层次的解析工具。探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哲学基础,不仅有助于理论上的深化,对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也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哲学基础进行探讨,着重分析主体性原则、总体性观念和实践性原则如何共同作用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
一、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之一,具有实践性、客观性、历史性相互统一的特征,强调人的发展和人的主体地位对改造世界所具有的意义。
中华民族全体成员不仅是历史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更是历史的创造者。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具体体现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对中华民族历史的共同记忆和诠释,以及对中华民族未来的共同规划和憧憬。这种主体性的发挥,使中华民族全体成员能够在全球化浪潮中保持文化自信和自觉,不断强化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主体性原则揭示了各民族成员之间通过共同的文化和历史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内在逻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在于认同和尊重这种共同的文化和历史。各民族群众不仅是文化传承的载体,也是文化交流和创新的推动者。他们通过语言、艺术、节日等文化形式,以及共同的历史记忆和传说,构建了一个跨越时空的文化共同体。
在主体性原则指导下,中华民族全体成员深刻认识到自身福祉与其他成员息息相关,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和命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超越了个体和地方利益,要求全体成员在面对挑战时团结一致,共同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和利益,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二、总体性观念
总体性是马克思从黑格尔处所汲取的多重灵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的、隐含的概念,从根基处塑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形态与理论特征,构筑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逻辑。
在总体性观念下,中华民族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不仅体现在各民族成员的地理共同生活上,更体现在各民族关系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上。各民族之间通过婚姻、语言、经济、文化等交流,形成了比单个民族更为丰富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属性。
总体性观念揭示了各民族之间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于一个有机的整体之中。在这个整体中,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以及不同少数民族彼此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例如,彝族、苗族、白族都是贵州省大方县的重要成员,彝族的火把节、苗族的跳花节、白族的团圆节已经成为他们共同庆祝的节日,他们互相参与彼此的节日活动中,进行文化艺术表演,促进了文化的相互欣赏和交融。这种依存与促进关系,增强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内聚力。
总体性观念还强调了各民族在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中的共同责任。面对自然灾害、经济危机等挑战时,中华民族全体成员能够迅速集结起来,形成强大的合力,这得益于总体性观念下形成的共同体意识。如2008年汶川地震时,来自全国56个民族的救援队伍和志愿者携手并肩,共同抗灾救灾,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力量。
三、实践性原则
实践性原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占据核心地位,强调理论与实践的内在统一,即所有理论都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言,实践性原则意味着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增进相互理解和认同。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实践性原则发挥了关键作用。跨民族的婚姻、教育交流项目、多民族参与的节日庆典等具体实践,展示了实践如何帮助各民族群众增进彼此的理解与认同。例如,汉族与藏族之间的婚姻不仅促进了文化的交流,还加深了双方对彼此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国家民委开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通过教育交流,培养了大量少数民族优秀人才。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壮族三月三、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节日,成为多民族共同庆祝的时刻,增强了各民族间的共同文化体验。
共享资源、技术交流、共同市场等方面的实际合作,展示了各民族生产生活的共同性如何促进经济的共同繁荣。例如,新疆的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涉及多个民族的共同利益,通过合作开发和保护水资源,促进了当地各族群众的团结。农业技术在各族群众之间传播,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收入,也加强了各族群众之间的联系。各族群众在市场上的交易活动,如西藏的藏药、云南的普洱茶等,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加深了各族群众彼此的了解和认同。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