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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遗失贵州舒宛湾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1枚,编号5226272106955,声明作废。
遗失贵州豪达运输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5205961018651,声明作废。
遗失贵州淋瑞商贸有限公司公章壹枚,编号5223014091120;法人章(法人王雪)壹枚,编号5223014092888,声明作废。
陈娜(身份证号:5224221986****0640)于2020年11月25日购买中天未来方舟G7组团2栋1单元13-1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G7110,因本人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作废。
周佐英(身份证号:5224241956****2844)于2012年9月23日购买中天未来方舟H4组团2栋1单元21-4号房,(房款金额:143876,收据号:8001678,房款金额:9278,收据号:8001679,房款金额:320000,收据号:8003686,因本人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作废。
遗失晴隆县恒雄清泉厂公章壹枚,编号5223242008859,声明作废。
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遗失法人章一枚,编号522301408593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本人王颖(身份证号5201031989****3649)于2014年6月25日购买中天未来方舟E1-13栋-17-2号,收据金额:370000元,收据编号7080419。因本人保管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作废。
公告
贵州康福佳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6E9RTX8G将于2024年9月2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76号贵阳谷丰粮油食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内自编号C032[中曹司社区]召开股东会,审议清算报告及讨论公司注销事宜,请全体股东参会,联系人吴振武,联系电话13885140068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人民法院公告
赵瑞、张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支行诉被告赵瑞、张维、贵阳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103民初34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赵瑞、张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支行借款本金668103.29元、利息20091.37元、罚息272.39元、复利420.52元(金额暂计算至2024年7月16日,之后仅产生罚息和复利,罚息和复利分别以尚欠本金、利息为基数,按《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逾期利率计算至本金、利息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支行对被告赵瑞、张维名下位于云岩区三桥黄花街38号美的云熙府6号楼1单元28层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黔(2017)云岩区不动产证明第0082393号)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支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82元,由被告赵瑞、张维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