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1版:头版
提高保障待遇 扩大保障范围 增强保障能力 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政策全面升级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胡大方) 10月28日,记者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贵州省办事处获悉,为促进全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实现提质增效,该办事处从提高保障待遇、扩大保障范围、增强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对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政策进行全面升级,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减轻参与职工的医疗负担。该政策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
扩展重大疾病病种。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的(住院+重疾)活动保障范围由原来的31种重疾扩展为35种重疾+25种轻症,(津贴+重疾)活动保障范围由原来的16种重疾扩展为35种重疾+25种轻症,重大疾病活动保障范围由原来的26种重疾扩展为35种重疾+25种轻症,女职工特殊疾病活动保障范围由原来的8种重疾扩展为12种重疾。
赔付责任扩展。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的(住院+重疾)、(津贴+重疾)两项活动拓展费用报销及津贴给付责任,新增意外伤害住院、精神类疾病住院、康复科住院、正常生育住院。
赔付金额提升。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的重大疾病、(住院+重疾)、(津贴+重疾)三项活动过观察期60日后重疾职工领取互助金10000元,新增轻症职工领取互助金3000元;满30日未满60日观察期重疾职工发放的慰问金从500元调整为1000元,新增轻症职工发放慰问金500元。
门槛份数增加。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的女职工特殊疾病活动调整了参与份数、参与门槛和给付金额。其中参与份数由原来参与最高2份调整为最高4份,参与门槛由原来16-55岁未患过任何恶性肿瘤调整为16-60岁能正常在职在岗的女职工,给付金额由原来最高33600元调整为最高60000元。
地域和天数提升。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的(津贴+重疾)活动赔付天数由原来限定单次90天、最高报销2次调整为不限定单次天数、一个互助期上限120天(可分两次);赔付地域由原来本地60元/天、异地50元/天调整为本地/异地均为60元/天。
报销医院范围扩大。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报销的医院除了医保备案的定点医院外,扩展重大疾病报销为二级(含)以上医院。
此外,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贵州省办事处还对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期限和参与费用进行了调整。
期限调整。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的(住院+重疾)、(津贴+重疾)、意外伤害三项活动的互助期保持不变,仍为1年期;重大疾病活动由原来的3年期调整为1年期,女职工特殊疾病活动由原来的2年期调整为1年期。
参与会费调整。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的(住院+重疾)活动费用由原来的109元调整为120元,(津贴+重疾)活动费用由原来的80元调整为85元,重大疾病活动费用由原来的66元/份/3年调整为35元/份/年(最多4份、140元/年),女职工特殊疾病活动费用由原来36元/份/2年调整为25元/份/年(最多4份、100元)。